現在正在看這篇文章的你,是不是在上班中呢(笑),又是否拿著手機看呢?手機用到中午就沒電了,這時候當然是要充電了吧—用公司的插座。在香港,有誰不是在公司充手機的電呢?可是,在日本,「偷一點電」,好像都有不少人覺得不能接受。
在女性討論區ガールズちゃんねる裡,就有人提問︰「在公司看到有同事為自己的手機充電,大家怎樣看?」
多數的反應是,要是工作用的手機,就可以接受,是私人用的手機就不行了,更有人說這是「電力小偷」。
這個說法看似誇張,但是在2007年的時候,曾經有過中學生因為偷用便利店的插座為手機充電,而被檢控的例子,儘管偷用了的電量,只有1.5瓦特,換算成電費是1日圓。有在某「總合商社」工作的網友也說,社內訂明不准為私人手機充電,也說假如每人每日花掉公司1日圓,按公司職員數量去算,每年開支隨時是以億元計。

認同在公司為手機充電的網友,則說「手機沒電了所以沒辦法啊」、「充個電沒甚麼問題吧」,也有網友說因為公司是搞網站的,所以也要有手機來檢查網站,充電是必要的。另外,有些網友沒有直接使用插座,卻用USB線來為手機充電。不過考慮到惡意程式有機會從手機轉移到公司的電腦,與其要員工裝模作樣地充電,不如爽快一點直接表明容許他們用公司的插座來充電吧。
出典︰キャリコネニュー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