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台灣發生一些事情的時候,傳媒總是希望把罪犯描述得比較特別,如果可以加插一些「反社會」或「非主流」的特質:同性戀者,有使用毒品經驗,喜歡動漫,愛打遊戲機可能做成反社會人格。
如果他是一個正常得不正常的人,就要安插別的性格:讀書壓力太大,情海翻波,甚至疑因體臭問題跟同事爭執,也可以是一個理由。只要找一個理由就好了。
愛看動漫,愛追日劇,愛一個人在家,是不是就等如有反社會人格、精神病或是有機會會犯無差別殺人之類的罪行?
當然不是。可是,新聞總是告訴我們,當世道出現一些不能解釋,或是難以三言兩語說明的罪案時,找到兇手,都要安插一些理由、性格、特色去給記者大哥大姐們去填充版位。結果,明明沒有什麼反社會人格,或是沒有做過什麼錯事的宅男宅女們,都好像躺著也中槍。
反之,日前為爭取見前妻一面而劫機去往塞浦路斯的劫機者,不會有任何傳媒說他是「一名異性戀者,犯案動機亦頗大可能與其性傾向有關」。
跟好幾個香港媽媽談過,她們都說,現在的孩子根本沒有時間玩,也根本不知道小孩喜歡什麼。這種訓練出來的大學生,進了大學之後,忽然自由了,虛無了,就不知道要做什麼,可以做什麼,有些傻孩子就會選擇傻孩子的路。
如果小孩子還是有一點「沉迷」,如看永遠都死不斷氣的《全職獵人》或是《海賊王》,他們有點事情期待,就會活下去。
都有日劇說過:宅是不會做犯罪的。因為,他們犯罪了,就看不到下星期的動漫了。
所以,各位朋友,還是珍惜生命,請勿過度沉迷真實生活,沉迷一下非現實世界吧,會健康一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