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文化談

【阿姐出事】老牌藝人擅闖路軌影相UPLOAD上BLOG,被警察送檢

以前上腦細堂時,學過一個詞語叫「バカッター」。

「バカッター」由「バカ」(笨蛋)和「ツイッター」(Twitter)兩字合成而來,直譯為「Twitter笨蛋」,專指那些把自己做過犯法或是反社會規則的事放上各種社交網絡的人。

通常這些「Twitter笨蛋」都是一些覺得自己很有型但其實很「7」(不寫正字了,大家明白的)的年輕人,但想不到這次有兩名中年婦女中招。而且這兩位,都是著名藝人。

 

藝人松本伊代和早見優1月結伴遊京都時,踏進了JR山陰線的路軌範圍,還拍了照片留念。這些很多中國人都有做的事,日本藝人做了,而且放上網,似乎就變成了「大事」。

沒人知道也算了,她們還要把照片上傳至自己的BLOG上,還為自己這次「路軌遊記」寫了一段BLOG。

結果就不用多說了,就是被網民發現,「炎上」,然後她們把出事的BLOG刪除,另加一段道歉文,希望了事。

不過她們身為藝人,做出這種「バカッター」的行為,刪BLOG可是不能了事的。現在,京都府警察正式就她們擅闖路軌一事,以違反「鉄道営業法」送檢。

 

其實「擅闖路軌」一事在日本不算罕見,尤其在鐵路迷或是攝影宅之間更能算常見。所以送檢一事傳出來後,網上有聲音問「其實是不是有點太嚴格呢?」

「這個要嚴重注意好像不太好啊?」

「鐵路宅也可能會因為同樣的原因送檢了……」

「拍了張照片就要送檢……」

 

但更多人覺得「她們應當自己承擔起責任」—尤其她們有著藝人這個身份。

「如果甚麼也不做,以後誰都會有樣學樣了」

「送檢?啊,這個就當然了啦」

「藝人擅闖路軌要送檢?嗯,沒有許可也沒辦法了」

 

連普通的中學生「バカッター」都要承受後果時,作為公眾人物的兩人不被殺雞儆猴也說不過去。這件事告訴大家,不要在公眾地方做傻事,做了也不要拍照。

萬一真的不幸拍了照的話,盡努力不要把照片在社交網絡上出現吧。

出典:朝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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