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手記

【女人可以很可怕】婚後女性如何保障自己

原則上,日本夫婦在離婚時,可以各分一半家產。而「家產」的定義是婚後的所有資產,即是不論大部份財產都是來自丈夫,也必須將其分成一半給妻子。此外,丈夫還要支付離婚後子女的養育費和生活費。不過,據電視節目《なかい君の学スイッチ》的律師嘉賓所說,現代日本女性為了給自己多一點保障,都會做出讓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個案一:利用女兒銀行戶口,連同丈夫那一份財產也據為己有。
剛才也說過離婚後,財產一人一半。但律師說現在越來越多妻子花上十年、二十年,計劃離婚後搶走丈夫的所有財產。具體計劃是這樣的,很多日本家庭都是女性管理金錢,每個月都把丈夫的薪金轉帳到女兒的戶口,存夠十年就有三百萬。在離婚後,理所當然地是媽媽贏得子女撫養權,於是她就可以帶同女兒跟巨額資產離開丈夫。最終,丈夫手上就只有結婚前的積蓄。

個案二:明明出軌了,卻不願離婚,以分居獲取生活費。
丈夫目擊到妻子出軌,卻沒有實質證據。雖然丈夫要求離婚,但妻子不願意簽紙,更離家出走。突然有一天,妻子帶同律師向丈夫索取生活費。因為根據民法第877條,夫婦的生活質素必須同等,也就是說年薪2500萬的丈夫有義務令妻子的生活質素跟他的一樣好。於是,丈夫不單只要戴綠帽,還要每個月付出35萬養不忠的妻子。分居狀態來到第二年,妻子正式跟丈夫離婚,並要求和解金160萬。丈夫在這兩年白白付了1000萬給妻子……如果當初能夠冷靜地搜集出軌的證據,就不用花這些無謂錢。

個案三:不聘請律師的妻子是最可怕的。
這對夫婦在公司裡認識並結婚,但妻子在婚後沒有辭職。來到婚後第三個年頭,妻子發現丈夫搞上了公司下屬,於是就威脅丈夫「如果你不給我500萬,我就向上司和公司同事報料」結論上,妻子連律師費用都不用付出,就獲得了巨款。

畢竟當了家庭主婦十多年,沒有工作經驗,又或者是努力工作也沒有晉升機會,女人在日本就是吃虧一點,小編真的很欣賞她們學會為自己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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