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手記

「這個可以當外遇證據嗎?」

離婚的其中一個常見原因是第三者的介入。如果夫婦中其中一方外遇,另外一方掌握相應證據的話,根據不同地方的法律,有權利以法律手段要求對方作出損害賠償。

在日本,曾經有懷疑丈夫有外遇的女性向律師提出這樣的疑問:

「在丈夫每次不在家睡覺的包包裡,找到一盒避孕套,是我完全沒有印象他買過的......初次發現的時候,已經有幾個避孕套不在了......幾天後,丈夫再次不在家睡覺,發現盒中避孕套又減少了...」

「在這段期間,我和丈夫並沒有性行為,亦沒有使用過避孕套」

女性在初次和第2次發現避孕套盒時拍攝了照片,後來第3次發現時更拍下了影片。

「這些可以作為日後控告對方外遇的證據嗎?」

神戸MARIN綜合法律事務所的小田律師指出,期間中夫婦沒有性行為而來歷不明的避孕套被使用的跡象,的確是極可疑的跡象。這些照片和影片也許在直接與丈夫對質時有用,「丈夫也許會因此直認,將真相道出」。不過在法庭上,避孕套數量減少與外遇,很難被認定有「直接的關係」,很容易被對方以「是與妻子一起使用的」、「弄不見了」等理由擊破。

小田律師指,所謂有力的外遇證據包括了配偶與他人進行性行為、一同進入住宅和酒店過夜的照片或影片等。以今次個案的女性為例,既然女性掌握丈夫在外過夜的日子,算是較「有跡可尋」,有錢的話可以聘請私家偵探,又或是拜託信任的友人甚至自己去搜集證據也不是太難。

另外,在近年的離婚案件當中,智能手機的定位、訊息、旅行預定等有可能被承認為外遇的證據。即使每一件證據的說服力看似微不足道,不過當所有證據合起來,便是非常有力對婚姻不貞者的武器。

小田律師最後亦提醒:「搜集自己配偶外遇證據的過程,是極為艱苦和滿佈淚痕,但當你完成之後,將會驚訝自己有如此的行動力。」

🌸🌸【與女友「潤滑」感情的好物推薦】🌸🌸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