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發現

22.7%的企業的員工加班時數超出「過勞死線」

日本在2014年通過了《過勞死防止對策推進法》,並於同年11月1日開始實施。作為對策的其中一個部分,厚生勞動省於去年12月至今年1月向全國10154間公司調查現在勞工殘業(加班)的情況。結果發現,有22.7%的企業平均在一個月內要求正社員加班超過80小時,超出了「過勞死線」(過労死ライン)的認定標準。

這個調查得到了1743間企業的回應。各企業回答了在2014年度,員工的「法定時間外勞動」時數(即加班時數)。在有僱用正社員的1610間企業之中,有16.5%的企業,加班時數最長的正社員的加班時數,平均每月少於10小時。10.8%的企業的正社員的最長加班時數為每月80-100小時,更有11.9%的企業要正社員每月加班超過100小時。

現時的「勞動災害」認定基準,俗稱「過勞死線」,是加班80小時(以每月工作20天,每天加班4小時計算)。如勞工有腦部或心臟疾病,而在發病前的2-6個月內平均每月加班超過80小時,或發病前的1個月內加班超過100小時,疾病與長時間工作之間的關係可被認定。

厚生勞動省亦調查了企業的從業員規模與加班時間的關係。從業員人數在1000人以上的企業之中,有56.9%都要加班時數最長的正社員加班超過80小時。而從業員人數在50人以下的企業,要員工加班超過80小時的,只佔5%或以下。

出典︰朝日新聞

過労死等防止対策に関する調査研究について—厚生労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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