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文化談

你班國民俾天皇抖下得唔得呀︰一年後回顧

去年初報導過日皇明仁陛下工作繁重,即使生病,可以休養的時間也很少。在八月,他發表講話,表示自己年事已高,有退位之意。一般人並非宮廷職員或皇室專家,未必清楚天皇負責的公務詳情,而只能從傳媒的報導中略知一二。著有《天皇陛下の全仕事》,任職於《產經新聞》的記者山本雅人,詳細地介紹了天皇肩負的各種公務。


學校都會向學生講述天皇負責13種「國事行為」,包括任命內閣總理大臣(首相)、最高裁判所長官、公佈憲法及法律、任命大臣、頒授勳章等。然而,這只是公務的一部分。政府對於天皇的說明有兩個部分︰以「天皇」的身份進行「國事行為」及以「國家的象徵」的身份進行其他活動,後者即是一般的公務,政府稱為「公的行為」。例子是出席國民體育大會、出訪國外、於宮中主持午宴及晚宴等。


在二次大戰後,由於政教分離的原則,一些傳統由天皇進行的儀式,都不列入憲法範圍內。在戰前,這些儀式都是極為重要的,可比「國事行為」,現在它們都被列為皇室的「私事」。例如,天皇須在夏冬時節於「宮中三殿」(賢所、皇靈殿、神殿)為國家及國民祈福。三殿都沒有冷暖氣,天皇需要穿上古代的裝束,不能因應天氣增減。另外,像訪問福利設施、到訪展覽會等,都不屬於憲法上列明的「國事行為」或「公的行為」,嚴格來說只算私人事務。


「國事行為」看起來好像不是經常發生(例如任命首相),或者時間很短,實際上是如何呢?以頒授勳章為例,每年有春、秋兩次,每次天皇都會向大約4000人頒授「叙勲」,約700人頒授「褒章」。不僅如此,在頒授勳章前,內閣官房需向宮內廳發出文件,說明每位受勳者的功績,以供天皇批閱,並蓋章作實。也就是說,天皇每年有兩季也要閱讀約5000人的調查書。據關係者表示,天皇曾在頒授時,向職員表示沒有接到部分受勳者的調查書。可見,天皇確有詳細讀完文件。


授勳也不限於春秋兩季,如有合適受勳者在其他日子逝世(「死亡叙勲」),或88歲以上的國民受勳(「高齢者叙勲」),天皇都會另行頒授,這些例子每年也有約1萬宗。最後,日本仍有位階制度,雖然已經不會再向生存者授予叙位,天皇仍會向已去世的功績者追授叙位,適用者每年亦有超過1萬人,而天皇同樣需要將追授的建議書一一批閱。

出典︰ダイヤモンド・オンライン

封面出典︰推特用戶 @raidzero

🌸🌸【與女友「潤滑」感情的好物推薦】🌸🌸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