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系列的廣告,大家有看過嗎?
有幾多事情,大家都會忘記?
很多時候,我們都會在公眾場合,不小心的做了一些違反manner的事情。不只是香港,日本也有很多人,都會被提點,有些事情不應該在公眾場合做的。
而做這些違反manner 的事,也不外乎是兩三個不同的理由:太忙,太累,太趕,喝多了酒,沒想太多,太投入身邊的自己的世界,忘記了自己在公眾場合。
這個星期,大家都在討論的士是不是私人空間,在巴士又會如何。公營機構,立法會議員個個抽水,生怕那個有抑鬱症前科的事主不復發他們就不安樂一樣。
我想,大家都不要忘記,manner的出現,是要令世界變得更好,而看著世界變得更壞,大家只沉迷如何做壞與更壞,也是一種焦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