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手記

【女人得學聰明點】一味相信男友的承諾,結果後來...悲劇了

「就活」是日本獨特的求職文化。

大學生會花上一整個大四的時間去找工作,先是參加企業說明會、宣傳會,認識企業和工作內容,然後就開始一連串的筆試和面試。

就職活動如同公開考試,對於大學生來說是生命中的關鍵之一。

若然畢業後進一高知名度的企業,相當於「贏在起跑線」。

就職順利固然是好,假若遲遲沒被錄取,又可以怎麼辦?

有些人會選擇當打工族,之類的非「正社員」勞雇形式,希望努力表現能獲得回報,終有一日能成為真正的上班族。

有些人則選擇延遲畢業,或者升讀碩士,爭取第二次就活的機會。

由此可見,就活是一場可怕的廝殺之戰,即使自知將會步入實殘酷的工作煉獄,也要替一個體面的企業賣命。

試問在競爭這般激烈的環境下,真的會有人不參與任何求職活動嗎?

在推特就傳一個難過的故事,正是與就活有關。

一位女大學生與男同學交往,當時男朋友跟她說:「我畢業後一找到工作就娶妳,所以妳不用準備求職的事情了」。

女朋友聽到這番話非常感動,很輕鬆地度過不用就活的大四;結果,男朋友找到工作便甩了她。

失去了就活的機會和依靠的男人,女生就向前男友要求賠償。

雖然無法查清這個故事的真偽,但是誤會異性的甜言蜜語而做錯決定,古今中外也有不少例子。

假若真有其事,那這位女生有多大機會順利爭取賠償呢?

律師的見解是:如果女方能證明二人曾經訂婚,方可要求賠償。

具體來說,舉辦訂婚典禮、送贈訂婚戒指、預約婚禮場地、向雙方父母或朋友介紹伴侶為未婚夫/妻,甚至是LINE的短訊都可以。

然而,如果只有口頭承諾,就未必被視為訂婚,成功得到賠償的機會率近乎零。

由於裁判所傾向避免介入男女糾紛,所以遇上未婚情侶的爭吵都會將小事化無。

除非控方與辯方是夫婦、未辦婚姻註冊的同居夫婦,或者未婚夫婦,否則成功爭取賠償的機會微乎其微。

簡單來說,比如男方在交往期間出軌,女方不能從法律途徑要求賠償,但是已經註冊的夫妻則可以。

無論故事的主角有沒有成功爭取賠償,也算是買了一個教訓吧。

出典:女子大生の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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