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同性不能結婚,就連跨性別人士也受到法律的束縛,也是,在日本連捐精不合法,要爭取平等仍要靠各界力量發聲。
日前就有一位媽媽,明明是與自己血濃於水的女兒,卻因為法律問題,不能承認是自己的孩子⋯⋯
事情是這樣的⋯⋯
據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一名男子從小到大的性別認同都是女性,而他在進行變性手術前保留了自己的精子,
後來用該精子與女伴作人工受孕成功誕下一女,其後進行手術及更改個人戶藉資料後也用同樣方式誕下次女。
不過由於日本現時法律不承認同性婚姻,因此地方政府否認該男子為兩名女兒的直系親屬,讓該男非常不解,
明明與自己血濃於水,但卻因為法律而不能擁有合法的「親子關係」,於是決定法律事法院理。
《迷失安狄》李李仁劇照。
事件於今年一審宣判,當事人因為變性無法成為孩子的父親,且女兒也非他懷孕所生,
因此無法成為法律上的媽媽,僅能作為「捐精者」,只有生下孩子的伴侶被認可是這些孩子的「合法母親」,他不能接受判決故提出上訴。
本月19日東京高等法院裁定,指長女是在當事人「變性前出生」,當時他仍是男兒身故符合法律定義的「父親」,
因此裁定他們具有親子關係;不過對於變更戶籍性別後才出生的次女,不能被認定為是他的女兒。
【往下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