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文化談

面對「痴漢」指控,逃跑是正確的做法嗎?

近日,日本接連發生跟「痴漢」有關的意外。幾位男士蒙上「痴漢」嫌疑後,決定全力逃走。結果其中一位令列車停駛數小時,另一位在車站附近墮樓身亡,還有一位在逃跑時墮軌而被列車輾斃。他們可能都看過電視節目上律師的建議︰走為上計,但實際上逃跑是不是那麼有用呢?有些律師認為,這種建議已經過時了。

千葉縣流山市的律師三浦義隆在一連串的痴漢逃走事件後,在網誌上連續發表了數篇文章,討論逃走的缺點和應對的策略。三浦律師認為,過去有律師建議全力逃走,是因為日本的司法的確像電影《儘管如此我沒做過》(《それでもボクはやってない》)那樣,將疑犯逮捕後可以任意長時間拘留,即所謂「人質司法」的情況。近年來的案例顯示,即使否認控罪,裁判所也會盡量以不拘留為原則來處理案件。「全国痴漢冤罪弁護団」的生駒巌律師也表示,在自己處理過的案件中,疑犯如為初犯,又能確認其身份和行蹤,多數也不用拘留。如果檢控方沒有提出拘留要求,或不獲裁判所接納,疑犯在被捕後72小時內就會獲得釋放。在生駒律師負責的個案中,也有不少例子是檢控方最終決定不起訴。

兩位律師都異口同聲地反對逃走,因為實際上對自己反而更不利。三浦律師說,車站內到處也設有鏡頭,疑犯在現場脫身,也無法避免被認出。另一方面,在逃走的過程中,更有可能負上其他的責任,例如對他人造成傷害、非法侵入他人的土地、令列車停駛妨礙業務等。JR東日本也表示,如果能明確地證實導致停駛的責任在於個人,的確有機會對其提出索償。而且,假如在逃走以後才被拘捕,肯定會被拘留。實際上,在4月底有一位男性在JR板橋站跳進線路後逃跑,結果第二天就被逮捕了。

那麼,被懷疑「痴漢」的時候,應該怎樣做呢?三浦律師說,最好的做法是提出可以證實自己身份的物品,例如名片,然後在現場「平穩」地離去。當然,受害人和車站職員多數不會罷休,這時候就應該在警察到達前,盡快聯絡律師。律師可以做的有兩件事︰說服現場的人,嫌疑者在日後會向警方投案;了解案情,向裁判所反對檢控方拘留的要求。

不少網友都表示沒有相熟的律師,三浦律師表示可以提供自己的電話號碼,結果很快就有約50個查詢。他也寫了另一篇網誌來介紹一些聯絡律師的方式。原來,有律師事務所已開始設立夜間和週末也能接通的熱線。另外,法律諮詢網站「弁護士ドットコム」上也有律師刊出自己的手機號碼。另一種方法是加入「律師保險」(本網此前的文章內亦有提及),不過在使用時間上有一定限制。

出典︰每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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