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能記

覺得「御宅藝」太擾民,演唱會觀眾入稟法院索償

這段片,大家看過了吧?

被大家戲稱為「咩菇咩菇」的,其實是一組御宅粉絲們為顯示自己對偶像的熱愛,而作出的應援動作。因為比起口號更為專業,甚至更類近舞蹈,所以這些動作有著自己的尊稱,為「御宅藝」(オタ芸)。

能做出「御宅藝」的粉絲,下的苦功相信不比專業的舞蹈員為少,也是在御宅向演出會場中的另類表演。但由於發出的聲響和表演的動作比起普通的觀眾來得更大,令部份希望進場純為看台上表演的人對「御宅藝」這玩意感到厭惡。

而現在,甚至有觀眾因為「御宅藝」「太擾民」,而告上法庭……

 

原告岩田是忠實的偶像支持者,過去20年總共看過逾400場大大小小的偶像團體表演。事緣在3年前,當岩田在神戶觀賞當地偶像團體「コウベリーズ」的演出時,身邊的觀眾卻在進行「御宅藝」,為台上的偶像們進行應援。他們的「御宅藝」包括大聲呼叫、揮舞螢光棒、甚至上下跳動,令岩田「完全聽不到台上的歌聲」。不但如此,岩田還「不幸地」處於「藝人」們的中心,但自己卻不是「藝人」的其中一員,令他深感被孤立。

出典:yumeki.org

對此,岩田數次向表演的主辦單位投訴,希望他們能在表演中驅趕這些「藝人」;不過對方卻回應「並不覺得『御宅藝』會妨礙觀賞表演」,拒絕了岩田的要求。岩田一怒之下,便以「對破壞演出的觀眾視若無睹,不能給予其他觀眾一個合適的欣賞環境」為由,控告主辦單位「違約」,並索償100萬円。

出典:youpouch.com

法院一審判岩田敗訴,理由為「不能看到『藝人』們的行為正惡意影響演出的進行」,主辦單位的做法並沒問題。

岩田不服,進行上訴,但二審依然判岩田敗訴。二審認為「妨礙觀賞演唱會的『御宅藝』雖然侵犯了憲法13條保障的『幸福追求權』,但一直以來都不適用於個人訴訟」,並對一審的判決理由表示支持。

而岩田仍然不服,決定繼續上訴。

 

前所未聞的控告「御宅藝」,令支持者們開始反思「自己的行為是否過火」,甚至連單純出聲的「打CALL」也可能因此打住。其實部份歌手的演唱會已明言禁止觀眾進行「御宅藝」及「打CALL」,如新晉歌手「缺氧少女」さユり。

さユり在Twitter上明言「在台下亂叫,對表演者來說是個侮辱」,「希望大家在不要騷擾其他觀眾的情況下,用自己的方法享受我的演出」。

究竟「御宅藝」或「打CALL」應否繼續存在?究竟觀賞演唱會時要保持怎樣的禮儀?經此一役,可能又有一個不同的答案吧。

出典:産経W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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