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能記

如何做一個(長大後)不討人厭的童星?

童星是很尷尬的。以前,童星大概只需要是可愛,又或是做很簡單的事,如做一些簡單的表演,唱唱歌跳跳舞,由於小孩有光環,所以大家都不會 so so so so so (聽說現在流行的,是一說So 要一說五次,而且要反白眼)。

但當童星長大,新鮮感不再,也長得不算漂亮,就得要找一些定位。比方說,之前跟童星鈴木福一起合唱,算是很紅的芦田愛菜,轉瞬就成為中學生了。本來可愛的樣子已不再。

 

 

換過來,就要做不同的東西。就像之前,她需要扮Blouson Chiemi 的35億笑話。又或是,最近要跟溝端淳平去看關西的果菜市場,去做「驗貨妹」,做試食report... 

 

 

來來去去都是一些有點無聊,又或是「任何女藝人」都可以做的事。她由天堂,跌到凡間了。唯有做的,就是入一個「特色」。聽說,她的特色,是很愛讀書,刷牙的時候,沒事好做都要讀書。而且讀的,都是對中學生而言,有點難度的東西。如吉本芭娜娜,又或是直木賞的受賞作品。而且,電視的談話節目,都要重申她「愛書」的形象。說書的腰帶,都不可以拿出來。因為,書腰是書的重要部份。又或是,選男友時,一定要選不會對書「不敬」的男人等等。

 

但可惜,文青女神在日本不是特別受歡迎的。童星長大後,長得不夠艷不夠漂亮,做女演員演技又一般的時候,還可以做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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