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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駕駛男判刑18年,網民批評「太短了!!」

去年,於神奈川縣東名高速公路發生一宗危險駕駛引致的交通意外,一對夫婦死亡,兩名女兒受輕傷。横浜地區法院指出,被告石橋和歩魯莽駕駛,在高速公路阻礙他人駕駛,間接引發意外,故需要為罪行負責,判刑18年。

有關事件經過可以參考這篇這篇。簡單來說,石橋和歩與萩山嘉久在公路附近的停車場發生爭執,於是石橋在高速公路多次越線行車,阻礙萩山一家前進,更突然停車,導致後方大型貨車撞上萩山的小型貨車。雖然辯方律師主張無罪釋放,因為意外發生時,石橋沒有在駕駛,故危險駕駛不適用於這件案。不過,法官認為是次意外跟石橋的危險駕駛方式關係密切,所以判斷被告犯下危險駕駛致死罪,判刑18年。

本來檢方主張判刑23年,但是據律師傳話,萩山夫婦的親屬都滿意法官的決定。萩山的長女(17歲)感謝法官考慮到她跟妹妹的心情而判18年,而萩山夫婦的父母明白這個判決是法律的極限,也不敢請求加刑,但希望通過這次意外,讓大家意識到安全駕駛的重要性。

另外,意外離世的媽媽萩山友香的好友就極度不滿判決,「我完全無法理解為什麼判這麼短刑期。萩山夫婦已經回不來了,18年就能還清罪債嗎?而且,被告在法庭時,一直抱着胳膊,沒有專心聆聽,很難相信他真的在反省。」許多網民跟這位好友一樣,希望能夠判終身監禁,甚至是死刑。但是,法律就是法律,危險駕駛致死罪最高判20年。本來連檢察官也擔心會敗訴,如今判18年也算是不錯的結果吧。

出典 あおり運転事故裁判 懲役18年の判決 危険運転の罪認め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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