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到日本旅遊可說是香港人近年每年甚至每季的指定動作。近日,日本政府修訂了對旅客出入國時以寄艙及手提行李形式攜帶物品的限制,各位下次「返郷下」的時候記得要留意留意。
【化妝品類・藥品類】
針對含有易燃液體或壓縮氣體的化妝品和藥品類,日本政府規定每位遊客不得攜帶每件容量超過0.5公升或重量超過0.5公斤,同時總量不得多過2公升或2公斤。包括:
・防曬用品
・香水
・指甲油
・定型水
・染髮劑
・護膚品
・止汗劑
・消毒劑
・蚊怕水 等等
【食品類】
日本政府禁止一切未有附帶檢查證明書的肉類產品入境。海鮮則須完全煮熟方能帶離日本境外。
值得留意蛋類製品需要完全煮熟方可帶進香港境內,所以日本便利店售賣的半熟玉子飯糰等熱門食品是不能帶回香港。
【酒類】
酒精性飲料則按其酒精濃度而有不同的限制。
濃度不足24%:沒有限制
濃度24%〜70%:總重量不得超過5公升
濃度70%:禁止出境
【電子產品類】
根據電器產品類型,日本政府有不同的鋰電池的鋰含量規定。
手提電子產品本體:電池鋰含量2克以下可寄艙和手提,2克以上不可攜帶手提醫療電子產品本體:電池鋰含量8克以下可寄艙和手提,8克以上一律不可攜帶
供電子產品所用後備電池:不論鋰含量多少一律不可寄艙。電池鋰含量8克以下可以手提,8克以上不可攜帶留意即使電子產品可以寄艙,亦須完全關機,並需用衣物等作緩衝,妥當包好。直髮器和捲髮器等,如果是以鋰離子電池發電不能上機,無論是寄艙或手提行李。不過如鋰電池可取出,遊客可將其分拆放在隨身行李中,唯其電池容量不得多於160Wh。